親愛的大家:
2012.03.16前統一向輔導室報名
林口頭湖國小基礎志工訓
一、實施時間:
101年3月28日(星期三)上午08:00~17:00
101年3月29日(星期四)上午08:00~12:00
二、研習地點:頭湖國小三樓視聽教室
三、研習課程:【請見附件一】
(一)志願服務內涵 2小時。 (二)志願服務倫理 2小時。
(三)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2小時。 (四)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2小時。
(五)自我了解與自我肯定 2小時。 (六)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2小時。
四、報名日期:請組長統計各組名單,於101年3月16日(星期五)
前統一報名,將報名表格繳回學務處黃組長或教務處葉老師完成報名。
(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,額滿即截止)
五、注意事項:
1、參加研習人員於志工基礎訓練期滿後,需再接受各校之志工特殊訓
練研習,始得申請新北市政府核發之「志願服務紀錄冊」,並享有其
法定之權利。
2、全程參與研習人員,發給「志願服務志工基礎訓練研習條」核予研
習時數12小時,公教人員依規定申請公假、課務自理。
3、為配合本縣環保政策,校園恕不提供免洗餐具之棄置,參與人員請
自備環保杯具。另午餐請自理,當日可代購便當,於簽到時訂購。
4、學校附近有路邊停車空間,或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步行到達本校。
5、獎勵:承辦學校教師敘獎請依本府99年12月25日北府法規字
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之「臺北縣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
處理原則」附表第2項「辦理各項研習(討)會績效優良者」第1款
「校內或分區」:義務主講者嘉獎1次,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4人為限,
含主辦1人嘉獎2次,校長敘獎部分另請函報本局人事室辦理。
6、活動當日,承辦學校工作人員3人公差假(課務派代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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